网上聊天谨防骗财又骗色
网络聊天作为一种便捷的的沟通方式,已经深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它给我们带来无限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大风险,家住合肥市包河区铜陵路某小区的小陈就是网上聊天的受害者。
网络聊天作为一种便捷的的沟通方式,已经深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它给我们带来无限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大风险,家住合肥市包河区铜陵路某小区的小陈就是网上聊天的受害者。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朱洪亮律师接受受害人小陈的委托,全权代理了此案,今天整理出来,在此提醒各位网上的女性,聊天交友须谨慎。
2010年下半年,原告小陈与被告丁某在世纪佳缘网认识,多次网上聊天后丁某提出见面,后来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一度同居生活。后得知丁某已经结婚,还有个4周岁的孩子,陈某一怒之下将丁某诉至法院。陈某诉称,他们在同居期间,被告丁某多次以各种借口找她借钱,一共借了10万元,其中包括陈某套取的65000元现金和陈某父母给其购车款35000元。因多次找被告还款未果,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和利息合计14万元,提供了银行汇款记录、短信截图和电话录音等证据。丁某则辩称,他并没有借原告陈某的钱,陈某不能举出丁某借款的相关证据,所提供的录音也只能证明被告丁某愿意为其偿还信用卡,不能证明原告的借款事实;银行汇款记录只能证明有着资金往来,同时原告汇款的钱都用于两人相处期间的花费了。
最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丁某一次性补偿陈某人民币2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网上空间的虚拟性导致信息的虚假和交流的随意,对此广大网友要有充分的认识,留给这个80后女生的也许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损失,其中感情的伤害也许要更长时间才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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