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驾驶员杨某收到了**县公安局送达给他的《*公复决字(2015)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这是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何律师承办的一起成功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是2015年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驾驶员超员行政处罚遭到撤销的第一个案件。该行政处罚案件遭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撤销,无疑对规范公安交通行政执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4月20日下午3时左右,杨某在*车站载客开往普济镇。当车行至黄洋镇大桥头时,一中年男子站在公路上招手示意,杨某下意识的停下车来。这个男子就将四个小学生塞进了杨某的车里。当时,小学生孩子说他们走不远一截,在古田坝下。杨某考虑到娃娃行车较近,就同意带他们。当车行了近500米的样子,因道路施工,杨某停下来车。就在这时,一个装有七、八个人的面的车刹到了杨某车的前面停下,这些人很快跑下来,有的在摄像,有的在堵杨某的车门不准下人,有的在打电话报案,还有的居然拔下杨某车的钥匙。不到几分中,黄洋派出所出警制止了这一场闹剧。*县黄洋派出所将这一案件移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
尔后,*县交通警察大队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杨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认为该机关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便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一具体行政行为。
*县公安局经复议认为,*县交通警察大队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存在严重程序违法,故此,作出了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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